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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Public Announcement
关于采用公开比选方式选聘某股权投资项目财务尽职调查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14 浏览量:880 作者:本站

为保障某股权投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有关工作的顺利开展,四川国经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经创投”)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拟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聘请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为本项目提供专项财务尽职调查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标的企业简介及尽调范围

标的企业2015年10月08日在成都注册成立,注册资本500万元,2021年度合并营收约7000万元。二级全资或控股子公司5家,三级全资或控股子公司5家,四级全资子公司1家。(以上非成都地区的公司,暂不需要到现场)

二、财务服务需求

(一)对标的企业进行入场财务尽职调查,包括其全资、控股子公司。

(二)尽职调查的服务范围:对标的企业近三年(2019-2021年)及2022年一季度的财务状况进行调查,并出具《财务尽职调查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资产、负债、净资产状况、盈利状况、现金流量状况、税务事项、财务影响等。

三、选聘方式及限价

根据《省国资经营公司中介机构选聘管理办法》(川国司办[2021]35号)相关规定,采用公开比选方式进行。

本次中介机构选聘限价为不超过15万元。

四、参选资格

(一)依法设立,具有相应的执业资质;

(二)合法经营、依法执业,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有良好社会信誉;

(三)按规定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年度检验;

(四)近三年提供的中介服务未因重大持业质量等问题受到省国资委或其他监管机构通报;

(五)不存在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不存在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不存在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不存在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

(六)比选申请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选聘原则

质量优先,兼顾成本与效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和择优原则。

六、选聘流程

1.报名:比选申请人公司官方网站查看比选公告,按公告内容报名。

2.确定比选对象:评审委员会根据比选规则对比选申请人进行评审,确定比选对象。

3.比选谈判:评审委员会与比选申请人进行逐一面谈,按照比选规则确定中选候选人。

3.比选工作小组通过省国资经营公司门户网站公布比选结果,发出中选通知书。

4.签订服务合同:评审委员会将中选候选人报有关单位审定后,由四川国经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中选人签订服务合同。

七、比选规则

1.本次比选采取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评分标准见附件。

2.比选对象的确定:比选申请人根据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和参加比选谈判。

3.比选谈判:比选申请人按签到顺序进行15分钟陈述,评委就服务内容、工作质量保障等向比选对象提问,提问时间不计入陈述时间。各评委根据比选申请人陈述及问答情况,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最终评分结果按从高到低顺序排出名次,确定1-3名候选人。

八、比选申请文件

比选申请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按下列顺序装订):

  1. 基本情况。包含规模与人数、所获得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收入、荣誉等;
  2. 拟派团队情况。拟派项目负责人、成员人数、执业年限、资质、工作业绩案例、荣誉等情况;
  3. 类似业绩。曾参与类似项目的经验及成果;具有检验检测行业股权投资专项财务尽职调查工作经验优先;

(四)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包括此次服务的整体设想、拟采取的方法、措施、工作进度安排等;

(五)收费报价。比选申请人应以包干价形式报价。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提供本项目而产生的通讯费、交通差旅费、文印费、餐费、助理等辅助人员费用以及增值税税费等。如未包含上述相关费用或超出最高限价,视为报价无效。

(六)承诺函。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是否满足服务范围和要求作出明确、具体的承诺;

(七)参会代表授权委托书;

(八)中介机构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必要资料。

上述比选材料应提交纸质文本两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九、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2年4月14日至2021年4月18日17∶00前到成都市高新区中海国际中心D座28楼报名。

(二)要求:报名须提交介绍信。

十、比选

比选申请人应准备2份比选申请文件并密封,在比选当日(2022年4月19日)下午14点前签到并提交比选申请文件。联系人:陈玉霞,电话:13880212508。

附件:比选评分标准

四川国经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4日

附件:

比选评分标准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审标准

备注

得分

1

综合实力

(20分)

1.成立时间10年以上得5分;7-10年3分;5-7年得1分。

2.事务所2020年、2021年两年营业收入总和5000万元(含)以上得5分,2000万(含)-5000万得3分,2000万元以下得1分。

3.按照参选机构注册地所在省级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2020年度发布的会计师事务所排名情况确定分数,排名前100的,得10分;自第101名起,排名每降低一名,扣1分,减至0分为止。

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2

实施方案

(30分)

根据参选机构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分。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应包含项目背景分析;重点难点剖析;工作思路和项目计划;质量控制体系和措施;项目总负责人确保必要的现场服务时间;对标的企业的审计及财务尽调具备较为丰富的经验、对标的企业往来款的清理提出方案提出初步思路;对标的企业的人数及学费核查提出初步方案;对标的企业税收、折旧、补贴政策等具备一定的了解。

   

3

服务方案

(20分)

根据参选机构制定的具体服务方案综合评分。具体服务方案内容应包括服务响应时间;工作计划;工作流程;工作任务分工;工作时间节点安排。

   

4

服务团队

(20分)

配备执业注册会计师和执业注册税务师等其他专业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有对检验检测行业尽职调查等方面工作经验(10分); 项目负责人有对轨道交通领域尽职调查等方面工作经验(10分)

   

5

收费报价

(10分)

以参加比选机构平均报价为满分,参选人报价每低于平均报价1万元扣0.5分,每高于平均报价1万元扣1分。(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